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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逃14年沈阳女老板最终被擒!

中国缝纫机网2022-10-25缝纫机网脇缝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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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逃14年沈阳女老板最终被擒!

外逃14年沈阳女老板最终被擒!,

  缝纫机批发价,脇缝纫,缝纫的画2015年9月,沈阳黎明服装集团公司原董事长王宏明,在北京被缉拿归案,王宏明也就此结束自己14年的亡命生涯。后来,王宏明被沈阳市皇姑区检察院反贪局以涉嫌贪污犯罪立案侦查。这一年,她正好66周岁……

  “王宏明被抓回来了!”在沈阳,这个消息唤起了人们对曾经辉煌一时的黎明服装的记忆。

  上世纪90年代,头顶企业家、女强人光环的王宏明创造了黎明服装的辉煌。在老工业基地众多国企经营困难的20年前,出口创汇超千万美元的黎明服装是沈阳国企改革的标杆。而在2001年,正处在事业巅峰的王宏明突然陷入假账、贪腐丑闻,继而外逃。

  出逃之后,王宏明拿着贪污来的赃款在世界各地旅游挥霍,2011年甚至潜回深圳办理了港澳通行证。

  2015年3月,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召开会议,研究部署2015年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决定启动“天网”行动。沈阳市追逃办将王宏明列为重点追逃目标。

  负责抓捕任务的沈阳市公安局介绍,王宏明外逃已经14年,案发时间长、追逃线索少、摸排范围广。公安部门以王宏明重要关系人和国内落脚点为突破口,经过艰苦的挖掘、分析、研判,终于获取并查证了王宏明新的身份信息,掌握了其行动轨迹。

  2015年2月,追逃小组发现王宏明潜回国内。沈阳方面立即与北京警方联系,赴北京进行核查摸排。掌握确凿证据后,专案组决定采取“打草惊蛇、引蛇出洞”的缉捕方式,迫其露头触网,实施抓捕。

  9月14日,王宏明企图离境潜逃回美国时,被等候的公安民警当场抓获,随即被专案组押解回沈阳。

  归案后,王宏明对部分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检察机关正在依法对其开展深入调查。

  王宏明,出生于1949年8月9日。王宏明的人生轨迹如同黎明服装一样潮起潮落。王宏明起步于沈阳黎明高级服装厂,从女缝纫工做起,一步一个脚印。1982年任供应科科长,三年后升任厂长助理、副厂长。

  沈阳黎明高级服装厂通过和日本、法国、澳大利亚等国际一流公司合作引进先进设计、技术、设备和管理,生产“黎富”西装、“黎明”女装,倍受消费者青睐。“黎富”西装更是荣获“全国十大名牌西装”称号。

  1992年后,王宏明升任厂长兼党委书记。在王宏明的带领下,沈阳黎明高级服装厂与30多家服装厂结为松散型联合体,加工出口服装,逐渐发展壮大。1992年后,沈阳黎明高级服装厂连续多年出口额都在400万美元以上,每年盈利700多万元,多次被地方政府评为“小型巨人企业”。

  1995年,沈阳黎明高级服装厂先后斥资收购了破产的沈阳第一毛纺织厂、市衬衫厂、市第二毛纺织厂,成立沈阳黎明服装集团公司,王宏明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至此,沈阳黎明高级服装厂从一个只有800余名职工、资产不足千万元,负债率高达90%的加工型集体企业,发展成为一个集国际贸易、房地产开发、国际运输、服装服饰商城、广告经营和科技文化产业为一体、员工上万人、总资产数亿元的大型国有企业集团。

  随后,集团开始酝酿上市成立筹委会,王宏明任筹委会主任,希望借上市融资进一步做大做强企业。随后,沈阳黎明服装集团公司拿出1.6亿元资产折成1.2亿元的国家股,发起设立黎明股份,募集资金近3.6亿元。1999年1月,黎明股份正式在沪交所上市交易。

  随着事业发展,王宏明也红极一时。王宏明曾荣获第二届“中国十大女杰”称号,多次被评为辽宁省劳动模范、沈阳市特等劳动模范,还曾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公司规模越做越大,王宏明的人脉关系也越来越广。尤其是与后来因问题被处理的时任沈阳市长慕绥新“搭上了关系”,黎明集团受到的政策照顾越来越多。当年,黎明服装集团在未经市委常委会讨论的情况下,仅凭慕绥新视察时一句“这事儿就这么定了”,就从市纺织局划出来,变成了市政府直管的正局级单位。

  “当年她和慕绥新的关系非同一般,他俩也有很多共同点,吃穿用度都非常讲究,在厂里也是说一不二,没人敢跟她唱反调。”一名老黎明员工回忆说。

  1999年1月28日,沈阳黎明服装集团在经过一系列并购后,终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实现上市,股票简称黎明股份。王宏明成为国企改革典型时曾说:“我们始终面向市场,全力转制变型,使得一个吃惯了计划饭、拄惯了政策拐、做惯了外贸活的专业服装厂在适应市场、开辟市场、引导市场上早走了一步,抢先了一拍,早下了一招。”

  事实却是,王宏明嘴里冠冕堂皇的改革“新路”是一条造假之路。2001年1月,财政部专员办在对黎明股份及所属企业会计报告的抽查中发现,黎明股份年报公布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等一系列重要财务指标全部造假,造假金额达到8579万元。

  在进一步审查中,审计人员发现,黎明股份通过虚开增值税发票,虚拟购销业务,利用出口优惠政策虚增收入和利润等手段,进行了“一条龙”的业务造假。为了增加审计难度,假购销合同、假货物入库单、假出库单、假保管账、假成本计算单等一应俱全,而且“假账真算”,造假造得有模有样。

  2001年4月21日,黎明股份在媒体上发表1999年度会计报告有关数据调整的公告,造假公之于众,而此时的王宏明已潜逃海外。

  从那时起,这个在政商两界十分活跃、打扮入时的女强人开始了长达14年的逃亡生涯。

  如今,被押解回沈阳的王宏明已年过花甲,和当年那个意气风发的女企业家判若两人,而黎明集团这个曾经的“小巨人企业”更是风光不再。

  如今,年轻人已经不知道黎明的故事,但老人们依旧记忆犹新。“当时谁要是穿一件黎明,那街坊邻居都会高看一眼。”住在黎明的旧厂址对面的沈阳市民李女士提起当年的黎明西装时说。

  然而,在王宏明潜逃后,黎明股份成了一个烂摊子。2001年4月26日,黎明股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了ST特别处理。此后,公司的资产重组工作全面展开:沈阳黎明集团将所持有的1.2亿股国有股无偿划转给沈阳南湖科技开发集团公司持有。沈阳南湖科技成为ST黎明股份的大股东。随后“黎明股份”更名为“沈阳新开”,2008年3月5日起名称变更为现在的“联美控股”。

  黎明集团的老本行服装业务,基本由已经脱离黎明集团的沈阳黎富服装有限公司在做。黎富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现在用的还是当年黎明集团的老机器,虽然年代久远,但放在今天依然可以做出质量上乘的定制西装。

  “黎明现在已经不做服装了,要是一直做,现在肯定还是沈阳最好的。可现在的黎富,只能给企业做一些定制制服,别说出口了,连国内市场都打不进去。”一名沈阳服装行业的“圈里人”告诉记者。

  某政法人士认为,对经济犯罪嫌疑人海外追逃显示了我国对经济犯罪打击无死角的坚定决心。为防犯罪分子外逃,今后应更加严格执行出境审查制度。

  前天晚上和几个老同事吃饭时,得到这样一个信息,十四年前因为涉及贪腐犯罪潜逃美国的沈阳黎明服装集团的董事长王宏明,在潜入国内并拟再次出境时,在首都国际机场被缉捕归案。

  这个消息让我多少感到有几分震惊。因为王宏明毕是个我曾经认识,也算是比较熟悉的一个知名人物。

  回家马上上网搜索一下,果然很容易就搜到了王宏明被抓捕的相关新闻报道。新闻内容是这样的:2015年9月15日,经沈阳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通力合作,出逃美国14年的沈阳黎明服装集团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王宏明,在潜入国内并拟再次出境时,在首都国际机场被缉捕归案并押解回沈。

  说到王宏明,我与当年很多商业企业的服装经营者一样,对她都比较熟悉、我在1990年担任沈阳中兴第一任服装商场经理时,就经常与时任沈阳黎明服装厂厂长的王宏明有过业务接触。记得她给我们这些商业企业的经理们留下的印象就是一个服装工业界里很能干的“大姐”。

  这张照片是当年王宏明与原纺织工业部部长吴文英的合影照片,我曾听这位“大姐”讲过她在文革前的悲惨家境与坎坷人生,应该说,她能走上沈阳黎明服装集团董事长这个位置上,与她个人的努力奋斗是分不开了。后期她潜逃美国后,听说她的其中一个罪名是上市公司造假,我就感到挺有意思,那时上市的国有公司造假还是啥新鲜事儿吗?证监部门那个不是心知肚明的。呵呵……,估计很大程度这个“大姐”可能是她的上司出了问题,她的政治路线出了差错吧!

  这是一张我手头保存的1996年位于昆山东路上沈阳黎明服装厂 的照片,那时也正是王宏明与这家国有服装工业企业向上走的时候。王宏明事发逃走后,这几栋工业建筑曾经改过酒楼。还改过洗浴中心,现在好像还是个娱乐场所。

  这是三年前我拍摄的位于张士开发区的沈阳黎富服装有限公司门前照片,这家公司是沈阳黎明服装厂与日本富田株式会社于1989年合资的西装生产企业。产品黎富、奥尼特西装曾经被评为“中国十大名牌西装”。这些都是当年王宏明“大姐”的业绩。

  网上还可以搜到1998年9月11日《光明日报》这篇记录有王宏明“大姐”进京“面圣”的报道呢!

  当1991年我离开中兴大厦服装商场之后,与这位“大姐”的业务交往基本就断了,这是她1999年时的沈阳黎明服装企业介绍资料上的一张标准照。那个时候“大姐”早已不是游走于沈阳乃至国内商业企业洽谈服装销售业务,而是忙于融资、资本集聚、企业“造大船”“拉郎配”的成立上市公司的大事业去了。不过让我记得最清的是,与她最后一次见面是在1997年,当时我在中街一家大型民营商业企业的购物中心打工,“大姐”到购物中心的厨具商场来买橱柜厨具装修房子,当她在柜台前提到我之后,营业员找到商场经理,给我打来电话,我马上下楼和“大姐”见面说上几句话,最后将他购买的那些商品打了一个折,算是给她一个优惠价。也是我最后一次见到王宏明。

  再后来沈阳“慕马大案”事发之后,我听说这位“大姐”逃出国门,去了美国。在这十多年中曾经遇到过“大姐”过去的一些同事,聊天中也顺便打听过她的下落,可得到的回答都是不清楚、不知道。我总是有一种预感,“大姐”早晚也会回来的,因为一个带着罪名潜逃在外的人,是没有根基和安全感的,心理压力极大,仅就思乡之情这一关就很让他们难过了。只不过你最后是选择自首,还是被追逃归案罢了。眼前看着这位“大姐”就这么活生生地给抓了,抓了也就抓了,好好地交代罪行吧,争取弄个宽大处理,少几年牢狱之灾吧!

  唉,看着被押解回来的“大姐”就想,这人哪,到啥时候在财与色上别贪,应了那句老话讲: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大姐”这个年龄也该有六十六岁以上,这么大的年纪本应该是享受晚年的时候,可她却要去吃牢饭,想想也是真够她呛的。说句难听的话,与其这样,倒真不如十四年前别跑,当时如果抓住没死罪的话,估计现在也该出来了。

  说来说去又能怪谁呢,脚上泡自己走的。上苍对人也算是公平,做一个人来讲,露多大脸,就会现多大眼。人一生需要战胜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战胜自己的一切过度的欲望。所以人要见好就收,把握住自己,千万不要去透支自己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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